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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县鑫源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(沙河名称)两年后利用房产证“副本”为由骗交钱!
九江县鑫源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(沙河名称)两年后利用房产证“副本”为由骗交钱!九江县鑫源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(沙河名称)两年后骗业主交钱!您好,我两年钱交房的时候已经交了房屋总价的2%,两年后开发商通知去领房产证“副本”,说再补交物业维修基金把那个就给你,说不能按当年的算,那个不对,应该按现在房屋面积造价的8%交物业维修基金,然后稀里糊涂的“补交”了,拿到手的也只是房产证复印件,隔天去问他们要钱,不给,说没多收我钱。两年前房屋交接成功,我就应该和开发商没关系了对吧?请问如果当时的不对,为什么两年后才用这种手段要我过去拿“副本”,收钱?房屋是按揭的,请问开发商违法吗?属于诈骗吗?谢谢!
地区:上海-上海 分类:公司专项-公司法务 提问时间:2012-11-16 11:44:54
提问者:ASK1353035897sov
 
王威
王威律师
上海 黄浦区
13042156270
完全看不懂你说的是什么。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,何时交钱,何时拿到产权证以及违约如何处理都应该有合同明确约定
回答时间:2012-1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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