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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继承
王律师,你好!我父亲20多年前为了第三者与我母亲强行离婚,与我们三个子女的关系由此闹僵。后来他与第三者再婚,无子女,名下有一处房产,产权证上是他俩的名字。20多年我们三个儿女很少与父亲联系,现父亲去世,请问我们三个子女是否享有该处房屋的继承权?父亲生前的退休金近三千,因此我们也没有给与他经济上的补贴。另外,当初父亲与母亲离婚后,法院判处父亲给予母亲的每个月的经济补贴于十年前也中断了,母亲离婚后一直单身,请问母亲是否可以参与父亲遗产的分割?
地区:上海-静安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遗产继承 提问时间:2012-04-12 12:35:16
提问者:ASK1334204611raq
 
王威
王威律师
上海 黄浦区
13042156270
房产的一半属于你父亲遗产,你父亲如无遗嘱,你们三个子女有权继承,与他的妻子以及你的爷爷奶奶(如果还在)有同等继承权。 你母亲已经离婚,无继承权。
回答时间:2012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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